第一百二十一章 胡的出现(一)-《尸棺》
“出来吧。”五哥喊了一声,整个大厅都回响着他的声音。
陆之平环顾着四周,除了刚才进来的门之外这间房子再无其他入口。但就在他左顾右盼的时候,一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身影从旁边的墙壁上飞了出来,飘到了五哥的旁边。
“胡!”陆之平一口喊出了那个人的名字,不过看起来他的身影还是有些模糊。
“好久不见,我的兄弟。”不管是胡的声音还是说话的语气,都让陆之平浑身打了个激灵,是他,真的是他,一点都没有改变。看得出,他的灵魂在这个世界过得不错,从他满面笑容就可以看出。这个世界也有酒吧这个东西么?
想到这,那天晚上的情形又重新浮现在了陆之平的脑海里。
当初被骗进公司,都是胡一手策划的。对他,只有恨,没有其他。不是他当初骗自己进公司,自己就不会走上这条不归路,也就不会认识璐璐,璐璐也就不会死。所以,他是这一切的罪魁祸首。
胡离开公司是因为他自己却犯了一个原则性的错误,拿了不该他拿的钱被公司扫地出门了。他最大的乐趣与其说是泡吧不如说是泡妞,但是对于他这种霸王硬上弓的做法陆之平不赞同,典型的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。所以到现在陆之平都有点不明白他,既然你用下半身思考,实在憋的难受就去找个乐子,又不是没有那点钱,还要拿公司的钱,这么折腾图什么,折腾到最后连命都得搭进去。
公司怎样对待离开的员工从而能使自己的商业机密保密。其实很简单,如果公司把离开的员工都赶尽杀绝,那没人会来,即便被骗来了后来知道了也会暴乱,公司的声誉扫地对公司来讲是最大的失败,所以正常退休的员工都是像普通的公司那样,除非犯了底线上的错误否则公司是不会对自己人下手的。当然,合同期没到陆之平单方面提出辞职,这是公司不能原谅的,任何行业都有规矩,在这行,诚信两个字也还是要讲的,上次老板见面,要求延长合同,也是这个原因,杀手也是要签合同的,至于受不受劳动法保护,那就不知道了。
正常情况下,公司不会接受雇主的委托对自己的员工下手,这是不符合行规的,但是因为个人原因被公司开除后再有雇主委托,那就另当别论了。所以陆之平觉得胡命该如此,给陆之平创造了一个这么好的前提条件。
其实老头子知道是陆之平,从一开始就知道,以他的角度他不该同意这桩生意,虽然胡不是公司的人了,同时有雇主找他,但总还是有点好说不好听的意思,只是因为他知道是陆之平,小孩哭了总得有个什么东西哄一哄好让他心里平衡一点。
是的,在整个任务中,陆之平既是雇主,也是受雇佣的执行者。至于为什么要通过公司而不是直接将他解决了,到现在陆之平也不知道当时自己是怎么想的,可能是想体验一把雇主的感觉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