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自己把家产借光了不说,连他的也不放过。 就差拿着他家账本和他对账了。 天可怜见了,他堂堂朝廷枢密使,从一品大员,这次出征,身上带的零花钱,竟然是媳妇儿支援的嫁妆钱。 他韩世忠金戈铁马了一辈子,老了老了,没想到竟然吃上软饭了。 都怪那财迷官家,还有那财迷宰相,真是要了亲命了。 但岳飞这么一问,他这财迷俩字儿也不好意思说出来了。 赵鼎那货,是这岳飞推荐的。 官家,那更不用说了。 这段时间谁不知道啊,那八百里加急,传送回来的俩人的书信,比传递回来的军情还多。 看着俩人那么频繁的用八百里加急传信,他有时候都忍不住的想,这要是专门养几匹好马,专门儿替俩人传信的话,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,就得发家致富了。 所以,财迷这俩字儿不能说。 万一自己这边一说,他俩写信的时候,岳飞再随手一写,完犊子了。 于是,他话锋一转,接着说道: “官家他志存高远,所以咱们这些做臣子的,就要把事情想在前面。 吐蕃地处高原,无论他有没有野心,但从地形上来看,始终对我大宋保持着俯冲之势。 正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? 如此潜在威胁,我以为官家早晚必要将其除去。 但吐蕃的地形又太特殊,所以我们必须要提前让将士们熟悉、适应那里的环境,以备将来不时之需。 这就是我的两个目的,鹏举你怎么看?” 岳飞听完了之后,一脸佩服的看向韩世忠。 “韩大人所说,实乃谋国之言,岳飞深以为然。” “哈哈哈,那就好! 那鹏举你觉得这一支偏师该由谁领军合适?” 韩世忠问完,岳飞还没来得及回答,岳云和杨再兴俩人噌的一下就站了起来。 “父帅,末将愿意领军。” “元帅,末将也愿意领军。” 看着俩人眼中满满的斗志,岳飞扭头看向韩世忠。 没等岳飞问出来,韩世忠便点了点头。 吐蕃那地方,他们虽然没去过,但也并非完全不了解。 那里的气候和环境,越是年轻人,越是容易适应,像他这种一大把年纪的,要真上去了,说不定得死在那儿。 无论岳云,还是杨再兴,俩人都足够年轻。 第(2/3)页